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1.威海市直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(不含五大生,即通过自考、 电大、夜大、职大、函授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);
2.具备规定的学历,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同或相近,见习期满,经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。
(1)中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确定为“员”级资格;
(2)大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可确定为“助师”级资格;
(3)大学本科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确定为“助师”级资格;
二、申报材料
1.毕业证书;
2.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表》(纸质版);
3.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登记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;
4.社保缴纳证明(中专、本科提交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,专科、硕士提交近3年社保缴纳证明,博士提交当年度社保缴纳证明);
5.公示报告(说明公示范围、公示内容、公示时间、公示结果,单位盖章);
6.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。
三、工作流程
1.单位组织填写相关表格,考核同意并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;
2.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;
3.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,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办理初级资格证书。
四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。
五、联系方式
单位: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地址:威海市光明路149号(政工科)
电话:0631-5232394
附件1: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登记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
附件2: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表》(纸质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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